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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评分_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定义

akfenrir 2023-03-25 12:15:14 生意经 122

企业内部控制评分,亏猫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本文目录一览: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有哪些?

从内部控制评价本身以及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详细评价法和风险基础评价法两种方法。

详细评价法

在《企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中,COSO指出,确定某一内部控制系统是否有效是一种在评估五个要素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有效发挥作用基础上的主观判断,这些要素也是有效内部控制的标准。COSO还指出,认定一个主体的企业风险管理是否“有效”,是在对八个构成要素是否存在和有效运行进行评估的基础之上所作的判断,构成要素也是判定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标准。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03年6月通过的实施SOX法案404节的规则(SEC,2003)以及后来发布的管理层评价指南中,都强调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必须足以既能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又能测试运行的有效性。因此,遵循这个思路,很多企业和事务所都曾经采用过详细评价法。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以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为参照物,根据内部控制框架的构成要素是否存在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最后综合设计和运行的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判断是否存在重大漏洞(materialweaknesses,MW),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风险基础评价法

企业内部控制的另一种思路和方法不是从控制到风险,而是从风险到控制,即从内部控制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到内部控制。首先,要评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其次,识别和确定企业充分应对这些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应对相关目标实现风险的有效性;第三,识别和确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现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运行;最后,对控制缺陷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对于不同的目标来说,目标风险的含义、内部控制重大漏洞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在评价每一类目标时都需要做具体设定。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第十五条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时,可以单独或者综合运用个别访问、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1.个别访问法

个别访问法主要用于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在企业层面评价及业务层面评价的了解阶段经常使用。访问前应根据内部控制评价需求形成访谈提纲,撰写访问纪要,记录访问的内容。为了保证访谈结果的真实性,应尽量访谈不同岗位的人员以获得更可靠的证据。如分别访问人力资源部主管和基层员工,公司是否建立了员工培训长效机制,培训是否能满足员工和业务岗位需要?

2.调查问卷法

调查问卷法主要用于企业层面评价。调查问卷应尽量扩大对象范围,包括企业各个层级员工,应注意事先保密性,题目尽量简单易答(如答案只需为“是”、“否”、“有”、“没有”等等)。比如你对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否认同?你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是否有信心?

3.穿行测试法

穿行测试法是指在内部控制流程中任意选取一笔交易作为样本,追踪该交易从最初起源直到最终在财务报表或其他经营管理报告中反映出来的过程,即该流程从起点到终点的全过程,以此了解控制措施设计的有效性,并识别出关键控制点。如针对销售交易,选取一批订单,追踪从订单处理一-核准信用状况及赊销条款一-填写订单并准备发货一-编制货运单据一-订单运送/递送追踪至客户或由客户提货-一开具销售发票一-复核发票的准确性并邮寄/送至客户一-生成销售明细账一-汇总销售明细账,并过账至总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等交易的整个流程,考虑之前对相关控制的了解是否正确和完整,并确定相关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4.抽样法

抽样法分为随机抽样和其他抽样。随机抽样是指按随机原则从样本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其他抽样是指人工任意选取或按某一特定标准从样本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使用抽样法时首先要确定样本库的完整性,即样本库应包含符合控制测试的所有样本;其次要确定所抽取样本的充分性,即样本的数量应当能检验所测试的控制点的有效性;最后要确定所抽取样本的适当性,即获取的证据应当与所测试控制点的设计和运行相关,并能可靠地反映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5.实地查验法

实地查验法主要针对业务层面控制,它通过使用统一的测试工作表,与实际的业务、财务单证进行核对的方法进行控制测试。如实地盘点某种存货。

6.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数据分析,识别评价关注点的方法。数据分析可以是与历史数据、行业(公司)标准数据或行业最优数据等进行比较。比如针对具体客户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分析存在异常的应收客户款,进而对这些客户的赊销管理控制进行检查。

7.专题讨论法

专题讨论法主要是集合有关专业人员就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或控制问题进行分析,既可以是控制评价的手段,也是形成缺陷整改方案的途径。对于同时涉及财务、业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控制缺陷,往往需要由内部控制管理部门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议,综合内部各机构、各方面的意见,研究确定缺陷整改方案。

在实际评价工作中,以上这些方法可以配合使用。此外,还可以使用观察、检查、重新执行等方法,也可以利用信息系统开发检查方法,或利用实际工作和检查测试经验。对于企业通过系统采用自动控制、预防控制的,应在方法上注意与人工控制、发现性控制的区别。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要求,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披露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相关范本可参考上市公司每年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有哪些

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

内部控制评价方式,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本形式,是解决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到底如何进行的问题。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到底如何进行,从内部控制评价本身以及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详细全面评价和风险导向评价两种方式。

◎详细全面评价。详细全面评价,就是以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为参照物,根据内部控制框架的构成要素是否存在,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然后,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最后,综合设计和运行的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总体评价,评估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判断是否存在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显然,详细全面评价是一种传统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企业最初进行内部控制建设或日常的评价中应用较多,主要是采用“内部控制调查问卷”和符合性测试,对企业已经存在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评价报告中的建议也是“审核数豆子的人是否将豆子数得一粒不差”。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从控制到风险,即从内部控制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比较适合用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保持,而对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不十分恰当,存在着成本高、效率低、结论不可靠性等不足。根据内部控制框架或标准评价内部控制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内部控制的框架或标准本身是一个通用的框架,更多地关注内部控制的“What

and

Why”,尽管这些框架或标准提供了评价有效性的标准,但不够细致,不足以说明如何完成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风险导向评价。风险导向评价,就是以风险为导向,首先,要评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其次,识别和确定组织充分应对这些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应对相关目标实现风险的有效性;第三,识别和确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现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运行;最后,对控制缺陷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这种方式是从风险到控制,即从内部控制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到内部控制,充分体现了“自上而下,风险基础”的理念。“自上而下”方法由评估组织整体层级的控制开始,然后到具体作业层级控制的测试,主要体现在:从财务报表整体开始,然后到账户、披露;从公司层面的控制开始,然后到活动层面的控制。“风险基础”主要体现在:以评估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为起点;关注重要的财务报告和披露风险与问题;仅评价充分应对风险的控制;证据的获取和场所的选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评价结论(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也是风险基础的,判断有效与否是根据内部控制是否相当可能没有防止或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错报。风险导向评价方式可以充分考虑企业特定的情况,避免与内部控制框架的简单核对,具有更好的成本效益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及灵活性;关注最重要的风险,提高了评价的成本效益和效率。不过这种方式与详细全面评价根据一个确定的框架来评价相比需要更高程度的专业判断。

风险导向评价是一种现代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要求评价人员改变传统的评价模式,把评价的起点放在关注企业发展战略和识别企业业务流程的风险上,分析风险,并提出控制风险的建议和方法。特别需要指出,评价内部控制并非为了控制本身,而应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在风险导向评价方式下,评价人员更为关心的是下列问题:与控制相关的目标是什么?这种控制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种控制是否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有益?是否存在重复控制?什么样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控制的效果是否影响管理当局决策?风险为导向评价方式下,评价人员大多采用内部控制自评(CSA)、内部控制矩阵法、利用网络信息开展动态评估。

从目前的现状以及未来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内部控制评价基本上都趋向于采用风险导向评价方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2007年分别发布的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的指南(SEC,2007)和内部控制审计准则(PCAOB,2007)都采用了这一方式,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年度评价也采用了风险导向评价方式。日本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准则:采用一种自上而下的重视风险的方法,即着眼于与财务报告相关重要虚假记载相联系的风险,对业务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具体策略:运用自上而下的风险方法;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将内部控制的缺陷区分为“重要缺陷”和“缺陷”两类;不采用直接业务报告的做法;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一并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一并编制等。在我国拟在建立以风险防范和增加价值为评价导向、以五大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为核心评价内容、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评估标尺的内控自我评价体系。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企业内部控制如何评价

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业务流程(仅供参考!)

1. 目标

通过规范内部控制的检查与评价工作流程,确保检查评价工作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确保检查评价工作的方法和标准一致,减少检查评价工作的随意性;确保集团公司和企业在年度财务决算中恰当披露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并促进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改进、完善和严格执行。

2. 风险

由于检查与评价工作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评价不恰当;可能导致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评价工作存在随意性;可能导致年度财务决算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外披露的信息失当而受到外部监管机构的处罚。

3. 工作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3.1 成立和确定检查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3.1.1 企业(或总部)应当成立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检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总会计师/分管财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务、审计、人事、监察、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3.1.2 检评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成本和效益原则,确定或组建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检评组”)。检评组可以设在(或授权)财务或审计部门,也可另行组成由财务、审计、人事、监察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检评组,组长可由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

3.2 制定检查评价工作计划

3.2.1 检评组每年年初根据本流程规定和检评领导小组的要求,编制内部会计控制检查评价工作计划,具体明确各类业务定期抽查的时间(按季或半年或年进行抽查)、抽查样本量的比例(5%~15%)以及随机抽查的方法,明确检查人员的分工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责任,以及完成检评工作的时间目标和要求。

★3.2.2 检评组将检评工作计划报总会计师/分管财务领导审阅后,提交检评领导小组审定。

3.3 实施检查和计算得分

3.3.1 检评组人员根据工作计划,按规定的抽样比例和方法,随机抽取各类业务的样本。同时依据各自的分工,对所抽取的业务样本控制点,按照规范的业务流程表中控制点和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及授权等要求,实施符合性测试。

★3.3.2 检评组人员将检查测试情况按每笔业务逐笔如实进行记录(包括抽查时间、抽查方法、抽查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凭证编号、检查测试得分结果等),建立检查评价工作底稿,签字后交检评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审核签字。

3.3.3 对检查测试中发现控制点缺失或控制点虽然存在但未按规定实施控制的,一律按扣减法扣减该控制点的权重得分。每笔业务控制点权重总分为100分,扣除扣减分数后即为该笔业务内部会计控制执行的实际得分。

3.3.4 同类业务逐笔得分相加除以笔数即可得出该类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实际得分。各类业务简单平均得分相加除以类别数即可计算出全部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实际综合得分。

3.4 编写检查评价报告

3.4.1 检查人员根据抽查业务的内部控制检查测试的得分情况,可以对各类业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做出定量和定性的评价,也可对全部业务内部控制执行总体情况做出定量和定性的综合评价。

3.4.2 凡内部控制检查测试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可认定为“无疏漏”或者存在“轻微疏漏”,执行情况可评价为好;在85-94分(含)之间,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可认定为存在“一般疏漏”,执行情况可评价为较好;在70-84分(含)之间,且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实质性问题,可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执行情况可评价为一般;在70分以下,不管在实际执行中是否出现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可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执行情况可评价为差。及时检查测试平均得分在70分(含)以上,但在实际执行中发生了一般性问题或实质性问题,则相应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或“重大缺陷”。

3.4.3 检评组根据内部控制业务检查结果情况,编写《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检查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二)检查样本的抽取方法和测试结果情况;(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具体分析;(四)加强改进内部控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评价报告要有定性和定量分析,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

★3.4.4 检评组负责人对各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底稿和扣(计)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修改并签字,报分管内控领导/总会计师审阅。

3.5 审定上报检查评价结果

3.5.1 检评组将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和初步评价意见向内部控制检评领导小组汇报,如实反映检查测试结果和定性定量评价意见,并将《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

★3.5.2 检评领导小组审议内部控制检评结果,并对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以及检评组提出的意见和措施予以研究,形成具体改进措施贯彻落实。

★3.5.3 将经审定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报告》和有关业务内部控制检查得分情况汇总表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备案,或对外发布。

3.6 考核奖惩

3.6.1 每年年度终了后,检评组应当根据全年检评综合得分及评价情况(按季检查的为4次平均得分,按半年检查的为2次平均得分,按年检查的为1次平均得分)提出内部控制执行的奖惩意见,报检评领导小组审议。

★3.6.2 检评领导小组审核奖惩意见,并将审核结果报企业办公会议审定后兑现。

3.7 集团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评价

3.7.1 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根据企业上报备案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情况,对企业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做出基本评价。

★3.7.2 为增强集团公司检查评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评价企业时还可将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在本年度开展的财务稽核、财务(决算)审计中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评价结果纳入评价范围,并按企业自我评价得分权重40%、企业外部评价得分(如两家或三家都有评价得分则取平均得分)权重60%计算,得出新的综合得分和评价结果。

3.7.3 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再以各直属企业为权数,计算出全部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平均得分,从而得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年度总体得分和评价结论。

★3.7.4 集团公司内控办公室依据各企业或总部有关部门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检查测评情况,编写集团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价报告》,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即可对外发布,并进行奖惩。

★3.7.5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针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缺陷,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一般包括哪些评价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是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控制评价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1、内部环境评价

企业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应当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其中,组织架构评价可以重点从组织架构的设计和运行等方面进行;发展战略评价可以重点从发展战略的制定合理性、有效实施和适当调整三方面进行;人力资源评价应当重点从企业人力资源引进结构合理性、开发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企业文化评价应从建设和评估两方面进行;社会责任可以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

2、风险评估评价

企业组织开展风险评估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3、控制活动评价

企业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4、信息与沟通评价

企业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应当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指引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

5、内部监督评价

企业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及原则包括哪些

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人们的认识不统一,有多种多样的提法。一般来说,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风险导向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企业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来确定需要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的确定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当保持相应的独立性。内部控制评价应由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内部机构或受托的独立中介组织来执行。该原则是确保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客观和公正的基础,相比而言,独立中介组织比内部机构有更大的独立性。内部控制评价机构或人员没有独立性其评价结果难以公正、客观。这或许是大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千篇一律走形式的原因。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价应由政府监管部门受委托评价机构独立进行。 ◎公正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为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结果应当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一致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的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应保持一致,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准确及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可比。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应覆盖与整体控制目标相关的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及主要的经营场所、部门及岗位和相关业务流程。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依据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重点,关注重点区域和重点业务。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内部控制的评价体系和办法,并及时进行重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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