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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转让营业税_企业整体转让营业税率是多少

akfenrir 2023-03-22 21:55:09 生意经 65

企业整体转让营业税,亏猫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本文目录一览: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转让企业和接受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我市地方企业发生整体资产转让具审核确定的权限局转让企业与接受企业均是区县属个业且在同一区县内,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转让企业与接受企业中有市属企业或不在同一区县的,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统一上报市局审核确认。

具体审核确认程序是:由转让方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属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权限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正式行文确认;属于市局审核确认权限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局审核正式行文确认。

扩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参考资料来源: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企业那些业务要缴纳营业税呢?

企业那些业务要缴纳营业税呢?

企业营业税的范围及税率如下: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3)金融保险业   5%

(4)邮电通信业   3%

(5)文化体育业   3%

(6)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7)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为什么保险业务员要缴纳营业税呢?

保险代理业务员的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达到一定金额,需要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上述文件的政策解读,解读中详细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

所以,自2014年10月1日,保险营销员营业税起征点为3万元(月)或者9万元(季)。

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要缴纳营业税吗

企业理财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吗

公司理财收入是否纳税,是由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性质决定:

一、国债利息收入

《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保本保息理财

对于投资保本产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财模式,即在此类理财模式中,企业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这一模式应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所称的贷款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三条规定,贷款行为属于金融保险业范围,对收取的固定利润应按照“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因此,保本付息的理财模式应缴纳营业税。

2、不保本和保本浮动收益

这是两种形式的理财模式,一是不保本,浮动收益;二是保本,但收益不固定。这两种理财模式是否涉及营业税?对于这种理财模式,由于政策文件规定不明确,执行中存在很大分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项第六款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不保本或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是否可以理解成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视为投资收益,不缴纳营业税。关于这个观点,还有待政策文件的进一步支持。

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此类收益为转让财产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范围。只有一种情况例外,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里指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股票收益

投资股票收益同样属于营业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八条进一步明确,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根据规定,股票属于金融商品,应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税率5%,营业额为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

四、投资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同样适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因此,企业买卖基金取得的价差收入应按规定补缴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综上,对于企业投资基金,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属于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给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这里所称的贷款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如属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性质分红,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否则不需要征营业税。

很多地区对理财产品的营业税处理也有过不同的口径规定,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再沟通后处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企业缴纳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

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

娱乐业

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供参考!

哪些企业属于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其中,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企业资产整体转让要缴纳营业税吗

企业资产整体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转让企业产权要缴纳营业税吗?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应缴纳营业税。

缴纳营业税的企业范围

企业营缴纳营业税的情况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企业整体转让需要交纳哪些税金吗

公司整体转让,实际上就是变更股东。属于股东出让股权。股东出让股权,缴纳契税、印花税和所得税。

根据《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转让

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 的涉税处理 一、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65 号)的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 债务 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二、不属于 增值税 征收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 号)的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三、 土地增值税 无论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投资形成的股权进行处置转让时,由于股权已不对应其初始投资所形成的房地屋产权或 土地使用权 ,所以不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对被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根据《财政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 号)第一条的规定,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 号)的规定,转让100%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则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四、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股权收购属于企业重组范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的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即通常所说的应税重组)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即通常所说的免税重组)。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企业股权收购,除符合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 1. 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 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 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五、应缴纳 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 号)的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转让股权就是转让一个企业的权益(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451 号)的规定,转让行为必须实行变更登记,而转让房地产就是转让一个企业的资产(不动产)。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建设部令〔1995〕45 号)规定,不动产必须实行申请登记,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也就是说转让股权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转让房地产必须到国土资源部门和房管局办理变更产权属证书登记。

股份制有限公司整体转让需要交什么税?

涉及两个税种,印花税和所得税。如果股权所有人是企业的,要交印花税,有增值的话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如果股权是个人的,要缴纳印花税,有增值的部分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限公司股权所有人有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或多方面问题的考虑而想要转让股权,而这就涉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的相关问题了,不能逃税漏税,所以在进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时建议对股权转让税费的相关问题和资料了解清楚。下面是相关介绍。

股权转让中涉及的税收

(一)、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2、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企业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3、国税函[2004]390号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税补充规定:

一、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二、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三、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印花税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3、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其实,在进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时涉及的问题比较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税费也比较复杂,建议在进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时详细阅读以上为你提供的资料,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发生,同时也能促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更好更快地进行,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整体收购公司如何交税

企业整体转让按以下原则进行税务处理: 1、原则上不征收营业税和 增值税 。但转让在建项目时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 土地使用权 ”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2、应缴纳 印花税 和 土地增值税 。 3、收入增值达比例要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 股权投资 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如果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扣除非股权支付额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账面价值)20%,就应该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算出 清算 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原股东按财产转让所得征 个税 。 根据《关于 股权转让 收入征收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规定:通过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 债权债务 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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