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未报备致多人感染事故_两货车司机获刑4年

akfenrir 阅读:226 2022-11-19 20:40:26 评论:0

北京时间11月19日讯:辽宁葫芦岛市两货车司机未报备行程致183人感染,绥中县为处置此轮疫情共花费约1.55亿元,目前涉事的两名货车司机被法院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据悉涉案司机贺某、韩某在庭审现场认罪认罚,对自己隐瞒行程的行为追悔莫及。对此有网友表示疫情防控容不得侥幸心理,刻意隐瞒到过疫区的行程真是害人害己。

据了解2022年1月22日被告人贺某、韩某驾驶大货车从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出发送货,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1月25日贺某、韩某将货物送达后未做停留便返回绥中县。返回家中不久,贺某、韩某得知自己此行送货的目的地绥芬河市暴发疫情,想着自己未在当地长时间停留也未大面积接触当地人,贺某、韩某抱着侥幸心理未履行疫情行程报备义务。

此后贺某、韩某在绥中县组织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被确诊为阳性,在防疫人员对贺某、韩某进行流调信息采集时发现其二人有往返疫区行为。更为重要的是贺某、韩某返回绥中县后一切生活都正常进行,也未采取居家隔离政策,最终因贺某、韩某引起的本轮疫情一共造成当地183人确诊。庭审现场贺某、韩某对自己隐瞒行程未按要求报备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悉贺某、韩某引起的本轮疫情除了当地183人被感染之外,另外有7865人被以密接、次密接人员隔离观察,另外绥宁县为了应对此轮疫情还陆续划定34个封控区、管控区和重点防范区,启用隔离场所61家,为此绥中县财政共支出各项疫情应急处置费用约1.55亿元。对此有网友评论称一次侥幸心理换来4年刑期太不值得,简单的行程报备就能免除法律追责,为什么就不能自觉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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