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怎么计算_城建税怎样计算

akfenrir 阅读:236 2022-12-31 08:40: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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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城建税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x适用税率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缴纳“三税”中的一种,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业务,是营业税的纳税人,而施工企业从事工业生产,其所属预制构件厂、车间将预制构件用于企业所承包的工程等,按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自然,施工企业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如何计算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所以公式中的增值税部分还应加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产生的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有免抵税额,一般在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表中会有体现。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穗地税函[2005]216号文明确:随着城市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属各县有的已撤县建市,有的撤市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地税征收机关对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区域,须按区域的属性分别按以下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城建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城建税是属于附加税的一部分,纳税人只要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就要同时缴纳城建税,城建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其他地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缴纳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的会计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贷:银行存款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城建税怎么计算

城建税的计算方式为(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等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加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加增值税免抵税额减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减期末留抵退税额)乘以适用税率;

2、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纳税人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直接减征或免征的税额,不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1、纳税人、计税依据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实行差别税率,其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按照规定,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3、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方法有那些?

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区为乡村的,税率为1%。

2、根据以上纳税人所在的地区税率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X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会计做账为: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综上所述,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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